2013年1月13日 星期日

洞八無罪‧連坐合理?!

沒錯 !!!
看到這 Title 就知道有人因為連坐關係被洞八了
(名詞釋譯:洞八 = 週六 08:00 放假 / 夭八 = 週五 18:00 放假)
由於其他班隊有同學不幸摔了車
因此我們也受到連帶影響而取消所有夭八的資格
為此大家 "討論" 得沸沸揚揚
有人冷靜以對、有人難以接受
更多的是有人忿忿不平、怨聲載道~

而我大概算是第一種人吧
經過上一週的歡樂 Friday Night
夭八與洞八對我似乎已沒太大差別
但對大多數(?)同學而言卻悠關重大啊
因此當我一如往常選擇以平常心、甚至轉念為正向的態度
接受這突如其來劇變的同時
卻有同學選擇挺身而出向長官理性訴求其看法
為自己和同學們爭取榮譽假的權利

說真的,暫且不論這樣連坐是否合理
這樣的做法確實令我相當敬佩
可能我早已習慣頃向於服從上級的命令
而忽略了對權益的捍衛立場
這事件讓我警覺到
當面對事情時
我可能不再是自我的個體
就算不為自己,也該為群體中的每個人著想和挺身而出

接著談談我對這事件的看法吧
由於摔車同學的車禍純屬意外並沒有過失
因此我認為針對該事件不該有做出任何"懲處"
不論是對該同學或其餘所有人員
當然也包括我們在內

不過話說回來,正常休假 = 洞八 not 夭八
夭八榮譽假的核發為主官的權責
所以很遺憾地取消夭八就客觀認定上
還真的只是把不屬於我們的東西收回,並不算懲處
因此... 我認為洞八的確無罪,QQ~

至於連坐法...
就長官的角度,如果當時那個同學沒有放夭八
在車禍發生的時間點人不會出現在現場
雖然我覺得這說法 not make sense
如果注定要遭遇,該來的是躲不掉的
大概只不過是換個時間地點吧...
雖說如此,長官也有長官的無奈
規定就是這樣,發生軍紀/安事件就該如此 (我還是不知道哪條規定啊~~~)
長官也必須向長官的長官交待
就個人的角度,一人出事其他人共同承擔合理嗎?
我覺得,不合理!
但不可否認的是
連坐法確實可帶來嚇阻的效果
就以像我這種對"假"相對不在乎的人來說
因為雖然我不care但我會為避免連累同學而警惕在心
總規而言,對於連坐法我認為...
單純就作法本身不合理
但長官如此的作為尚稱合理且勉強接受!

雖然連坐的合理性仍有很大的討論空間
但理性地爭取自身的權益錯了嗎?
當然不會錯 !!!
所以好好表現、盡力爭取就對了啦~~~

台北‧大佳河濱公園 pictured on April 22, 20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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